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酒类、食用农产品、糕点、豆制品、餐饮具共498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490批次,不合格8批次,其中多款蔬菜、鸡蛋不合格。
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的绿色兴华农副产品市场综合厅里的姜、鸡蛋分别被检测出噻虫胺、恩诺沙星不合格;位于房山区良乡地区的振兴蔬菜店内,铁棍山药被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位于石景山区盛景国际广场的物美超市八角西街店内,标称为贵州闲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豆干(酱香味)被检出铝的残留量不合格;位于朝阳区广渠路的永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绿豆芽被检出亚硫酸盐不合格。
不合格检验项目介绍: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噻虫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4mg/kg,在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规定,家禽单蛋中恩诺沙星的最大残留量为10μg/kg。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为广谱杀菌剂,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等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明矾在豆类制品中可以按照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但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应不超过100mg/kg。
亚硫酸盐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规定,豆芽中亚硫酸盐(以S02计)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