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咖啡却被店家“教育”?星巴克再陷舆论漩涡;海伦司预计2021年亏损超2.1亿,酒馆总数增至821间。详情请看餐饮吧《每日餐讯》。
顾客买咖啡却被店家“教育”?
星巴克再陷舆论漩涡
央广网2月27日消息,2月26日,一则#被星巴克教育不要妄加评判别人#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单,星巴克又一次深陷舆论漩涡。
据话题词介绍,有网友反映,同事点了某家星巴克外卖,收到后袋子上分别写了“不要妄加评判别人,谁也不知道在别人身上发生了什么”和“宽容善良大度才配得上你的优秀”。根据网友发布的照片,袋子上的两句话,均为手写。
△图片来源:摄图网
点外卖却反被商家“教育”!星巴克再次引发争议。
针对此事,@星巴克中国顾客关怀中心回应:获悉此事后,立即和顾客进行了沟通并获得了顾客的理解,顾客表示相信门店伙伴是好意给祝福。此后当事人方面也在社交平台上表示,涉事星巴克门店已经道歉并退款,选择相信是好意给祝福,希望改进管理。
今年以来,星巴克频现陷舆论漩涡。此前,星巴克就曾被曝出使用过期食材,被罚款137万元;2月份,星巴克涨价的消息也一度引发热议,网传“重庆一星巴克驱赶投诉吃盒饭民警”一事更是登上微博热搜榜。
据星巴克公布的第一财季业绩,星巴克第一财季调整后每股收益72美分,市场预期80美分;营收增长19%至80.5亿美元,市场预期79.5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国是星巴克的全球第二大市场,然而星巴克却已经陷入了“开店增速,业绩下滑”的尴尬处境。财报显示,第一财季,中国市场的星巴克同店销售额下降了14%。
海伦司预计2021年亏损超2.1亿
酒馆总数增至821间
新京报消息,日前,海伦司发布公告称,预计2021年公司净利润亏损2.10亿元-2.30亿元;实现收入18.33亿元-18.53亿元,较2020年增加约124%至127%。
△图片来源:海伦司公告截图
从公告的信息来看,海伦司2021年收入及经调整净利润的预期增加主要归因于公司酒馆网络的扩张。
据了解,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酒馆网络的酒馆总数由2020年的351间增加至782间,并进一步增加至公告日期的821间,涵盖26个省级行政区域及146个城市。
餐厅设最低消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民晚报消息,连日来有不少市民反映,在餐厅、酒店吃饭屡屡被设“最低消费”。
据王先生表示,他年初五预订了某饭店,考虑到聚餐人数多,有17人,便选择了包房。然而当王先生准备结账时,服务员却提醒他消费“不够包房标准”。原来该包房人均消费须达200元以上,但这家店平日人均消费也就100元左右。当王先生对200元人均消费表示质疑时,饭店则表示可以选择大堂用餐。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继续点餐,最终买单近4000元。
△图片来源:摄图网
王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糟心事。她表示起初预定了某饭店中午时段的包房就餐,被告知12人的包房最低消费是1500元。后来,她将用餐时间改成晚上,却又被告知包房最低消费是1800元。为此,王女士向记者表示“我一直以为餐馆已经不允许设定‘最低消费’了,但为什么还有这样的情况?”
对于“最低消费”,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周蒋锋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因此,在经营者没有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存在最低消费、事后要求消费者遵循最低消费的情况下,可视为经营者以格式合同的形式,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而无效。
即使经营者提前告知,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设“最低消费”依旧不合理。因为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即“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全国多地出手严打“食金之风”
自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2〕18号),要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来,近段时间,全国多地出手严打“食金之风”。
△图片来源:摄图网
2月22日,厦门市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一家高档西餐厅突击检查,在餐厅后厨发现一瓶装有少量金色粉末的塑料瓶,其英文标识含有“gold(金)”,但在其用法中,已注明“装饰用不可食用”。
2月17日,嘉兴桐乡市场监管部门在某烘焙店发现:一个8寸高的蛋糕表面撒有金箔,在蛋糕制作间发现一个已开封使用过的标签为“装饰金箔”的材料瓶。监管部门以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对这家店立案查处。
2月18日,舟山市市监局定海区分局查处了2家烘焙店,经营者在制作裱花蛋糕时,添加了金银箔粉。
2月20日,温州鹿城区市监局在一家日料餐厅检查发现,经营者在“金枪鱼中腹刺身”“抹茶金箔布丁”两道菜品中,添加金箔并销售,其菜单、门口海报中,均有金箔菜品的信息。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生产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因此市面上常见的“金银箔粉”食品都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的“违禁食品”。餐饮老板们得注意了!
企迈科技获数千万美元C轮融资
服务众多餐饮客户
36氪消息,近日,专注商家全域流量运营的企迈科技宣布完成数千万美元C轮融资。本轮融资由高成资本领投、老股东高瓴创投和顺为资本跟投,凡卓资本担任独家财务顾问,这也是企迈半年内拿到的第4笔融资。
△图片来源:摄图网
据了解,目前企迈已经为全国近千家连锁品牌、30多万家门店提供了经营方式升级服务。服务客户包括沪上阿姨鲜果茶、乐乐茶、益禾堂、丘大叔柠檬茶、乡村基、永和大王、老娘舅、姐弟俩土豆粉、李先生牛肉面大王、大米先生、紫燕百味鸡、绝味鸭脖、墨茉点心局、85度C、爱达乐等,客户类型横跨茶饮、中式快餐、卤味、烘焙等。
注:本文由餐饮吧整合自央广网、新京报、新民晚报、北京商报、杭州网、36氪等公开信息。如需转载,请标明来源。也希望广大读者在评论区留言,为广大餐饮人提供更多更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