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近期该局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168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3批次,主要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等问题。
桶装水检出致病菌
其中,标称蓝粤(广州)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纬22°包装饮用水和斯露洁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广州市白云区华富饮用水厂生产的怡清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介绍,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如果桶装水的消费周期较长,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
抽检还发现,广州市从化城郊俊记水产品档销售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海珠区西华市场肖振三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根据国家标准,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饺子皮检出防腐剂超标
此外,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黄绍逢食品店销售的生面(生湿面制品),防腐剂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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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石基清发面制品店销售的手工面和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赖林江食品店销售的拉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防腐剂,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但国家标准规定,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生湿面制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使用,以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