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发布”微信公众号20日援引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餐饮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荔湾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恢复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荔湾区北片13条街道(金花街道、西村街道、南源街道、逢源街道、多宝街道、龙津街道、昌华街道、岭南街道、华林街道、沙面街道、站前街道、彩虹街道、桥中街道),除逢源街道现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之外区域,所有社会餐饮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从4月21日起恢复堂食服务。
二、现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所有社会餐饮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自解封之日起自行恢复堂食服务。
三、餐饮场所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亮行程卡进场等防疫措施。有条件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筷公勺,控制餐饮场所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每桌不超过10人。
四、社会餐饮单位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督促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以上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